作者: 来源:恒泰期货 时间:2015年08月24日
股指期货操纵市场论可休矣
江明德 常诚为 发表于《一起读金融》
近日股市再度连续暴跌,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双双暴跌。因此关于股指期货操纵现货市场的言论再度出现。某教授近日撰文称‘在中国散户直接持股市值占股票总市值比例超过80%的条件下,中国股市开放股指期货交易,违反了市场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三公原则’。由于许多投资者对于股指期货的运行以及规则并不是很了解,加之近期股市暴跌,该言论受到了不少投资者的追捧。但是从专业者的角度来说,该教授的这番言论漏洞百出。
首先该文对于散户占股市总市值的比例概念有所混淆。据数据显示,个人账户占所有A股账户的比例为80%,这一点并不等同于散户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整体市场的80%。由于中国散户大多数账户的总额都在数万元之间,和机构动辄几千万甚至几亿的资金量无法相比,因此个人投资者占股市总市值的比例必定是远远低于80%。
其次,股指期货的设计和运行规则也确保股指期货并非像其所称的易于被操纵。
第一,利用期指做空打压股指的说法是不成立的。股指期货市场的多空头寸都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有空必有多,多空必相等。从全市场角度看,每一张空单都和一张多单相配对,如没有对手方,单边的做多、做空都无法开仓。既然股指期货做空不能单独成立,那么所谓的做空打压市场也是无稽之谈。
第二,股指期货上的做空并非媒体中经常提到的“裸卖空”,难以对市场构成操纵。股指期货在交易机制上并没有类似“先向买方出售手中没有的合约”的问题,也不存在延后交付的空档机制,与“裸卖空”完全不可相提并论。因此在金融危机以及欧债危机中,很多国家采取了限制股票“裸卖空”的措施,但从未限制股指期货上的做空。
第三,我国股指期货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防范市场操纵,现货砸盘、期指上做空盈利的模式难以出现。以香港金融风暴为经验教训,为防范操纵的产生,沪深300股指期货在制度上做了多项安排:一是证监会对于券商、基金、保险、私募、QFII等特殊法人分别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指引”,限定其不能投机,只能套保和套利,并对其规模和头寸进行了相应的限制;二是中金所制定了严格的大户限仓制度,包括一户一码、持仓限额、每日交易限制、下单限量,以及大户持仓报告、强制减仓、平仓等;三是设定了每日涨跌幅限制。在这些安排之下,形如索罗斯当年的“做空赚钱”已无法复制。
再次,期指的诞生相对现货为晚,但在期指诞生前后,股市暴跌的现象及频率并没有明显区别,事实上,该文重点提到的美国1929年股灾就没有股指存在的背景,而中国投资者众所周知的6124-1664大熊市,同样也是在股指推出之前发生的。所以,见大跌就问罪于股指从逻辑上也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中金所在设计股指期货时借鉴了国外成熟金融衍生品的经验教训,能有效地防范股指期货对于市场的操纵。广大投资者也应该加强学习,保持客观和理性,避免被某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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