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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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自2024年6月4日结算时起,锰硅期货2407、2408、2409、2410、2411、2412及25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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