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郑商函〔2025〕26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4月14日结算时起,PTA期货2505、2506、2507、2508及25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对二甲苯期货2505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对二甲苯期货2506、2507、2508及25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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